崇真幼儿园2024年秋季新生招生简章
尊敬的家长:
根据《2024年张家港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具体情况,现将崇真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情况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幼儿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或在张家港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幼儿。合法固定住所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日期需为2024年6月30日前。
2.依据《关于印发<张家港市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服务办法>的通知》(张教规〔2024〕1号),参加积分获得准入资格的适龄新市民随迁子女。
3.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辖区入园的其他适龄幼儿。
4.招收年龄:
小班:3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
中班:4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大班:5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托班:原则上招收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范围:
后塍街道和金港街道所辖的中华路以西、张杨公路以北(西至金港路)、南横套河以北(金港路与勤政路间)、勤政路以东区域,含封庄村(金丰社区)(张杨公路以北,其中曹场巷)可双向选择后塍幼儿园、学田村(中华路以东)可双向选择后塍幼儿园,塍丰社区、金都社区、中德社区、金桥社区三区、云悦时光花园、美好风华雅园。
崇真幼儿园服务区认定的具体细则:
1.幼儿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幼儿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2.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3.幼儿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4.本市户籍幼儿,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本人及父母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长期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是其唯一居住地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5.本市户籍幼儿,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并为唯一居住地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就近入园的依据。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上不作为就近入园的依据。
6.具有本市户籍,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幼儿,由市教育局或区镇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幼儿园就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可凭相关材料在户口所在地入园: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孤儿。
7.新市民夫妻一方户口为我市户口的(含集体户口),其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享受本市户籍居民待遇,由市教育局或区镇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幼儿园就读;新市民或其所申请入园的子女在我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以其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服务区;新市民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8.各类优抚对象子女由市教育局和区镇根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园。
9.因城镇建设、地块改造等原因拆迁,虽人已迁新居,但户口由于客观原因尚未迁移的,服务区的确定以新居住地为准;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虽尚未交付,确定其服务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主城区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安排,其他由区镇统筹安排。
三、报名方法
(一)公办幼儿园服务区内幼儿
1.网上登记:6月24日至6月30日
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今日张家港”APP中的“新生入学登记”栏目登记信息。(报名系统信息登记注意事项:中、大班插班生无需在线登记,直接现场验证。)
2.网上审核:7月5日前
幼儿园完成信息初审,向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发送现场报名通知;初审不通过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幼儿园初审意见补充上传相关材料,幼儿园再次审核并发送现场报名通知。
3.现场验证:7月7日
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相关证件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①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原件;
②户口簿原件;
③家长身份证原件;
④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⑤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
(二)公办幼儿园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幼儿
1.网上登记:7月20日至7月26日
新市民服务中心将于7月20日前公示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准入名单,经积分排名获得入学准入资格的新市民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今日张家港”APP 中的“新生入学登记”栏目登记信息。
2.网上审核:7月27日前
幼儿园完成信息初审,向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发送现场报名通知;初审不通过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幼儿园初审意见补充上传相关材料,幼儿园再次审核并发送现场报名通知。
3.现场验证:7月28日
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相关证件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①居住证原件;
②户口簿原件;
③家长身份证原件;
④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⑤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
注意:
1.网上填报的信息一定要跟所上传的证件信息完全一致(特别是房产证)。
2.报名系统每天晚上22:00至第二天上午7:00关闭,家长不要在此时段操作。
特别提醒:
报名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请家长致电学校咨询:0512-5871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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