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信息传递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29 17:05: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重大突发事件对学校的危害和影响,建立健全“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以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递网络,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发布、反馈制度。  

1.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系统,执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是我园重大突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负责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我园突发事件信息,并确认上级主管部门已接到报告;同时负责在上级主管部门知情的情况下对内对外报告、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学校各部门及个人对重大突发事件隐患或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内迅速向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对漏报、瞒报、缓报、虚报的部门或个人,学校将按律追究其部门、个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后果的还要担负一定的法律责任,  

2.接到报告的各级部门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同时还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3.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公布统一的突发事件报告、举报电话。我园常设突发事件报告、举报电话为:051258780168 (值班室),051258711912(领导小组办公室)。  

 4.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制度,坚持信息公开。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有关部门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保证学校与师生、与社会之间正常信息渠道的畅通。  

   5.执行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收集师生和周边的动态信息,随时向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反馈。
   6.突发事件发生时期,及时开展师生心态的调查,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引导与矛盾排查工作,全力以赴稳定师生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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